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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新闻网2025-08-11 10:34:13“您好!经呼气检测您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89mg/100ml已构成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现在依法对您进行处罚”8月9日晚上在南宁市五象大道体强路口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六大队民警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覃某达到醉酒标准执勤民警当场依法对其进行了处